近日,由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
1、工业清洁生产目标
“十二五”期间工业清洁生产主体目标是:全国工业领域清洁生产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高,清洁生产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大幅提升,清洁生产对科学利用资源、节能减排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为全面建立清洁生产方式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目标是,“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受清洁生产培训比例超过50%,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不低于30%。到2015年,通过实施重点工程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产生量;重点行业70%以上企业达到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培育50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2、工业清洁生产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工业清洁生产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提高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技术水平、开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其中,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涉及的技术领域主要有:化学需氧量削减技术,氨氮削减技术,二氧化硫削减技术,氮氧化物削减技术,重金属污染物削减技术。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主要是指涉重金属领域、有机污染物领域、农药领域中减少含汞、六价铬、铅、镉、砷、氰化物及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研究制定原料及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减量化与替代的实施路径。
3、污染物产生量消减重点工程
规划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以及重金属污染防控要求,提出了实施化学需氧量消减工程、二氧化硫削减工程、氨氮削减工程、氮氧化物削减工程、汞污染削减工程、铬污染削减工程、铅污染削减工程等7大工程,要求通过采用先进成熟的适用技术,在行业内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技术普及率,有效削减污染物产生量。
4、保障措施
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清洁生产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鼓励设立地方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并将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作为重点支持方向;完善产品生态设计、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清洁生产标准,按照标准规范引领、企业自愿申请、政府鼓励支持的原则,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园区;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生态设计,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项目给予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等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构建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工业领域清洁生产专家库,为企业和政府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政策咨询等。
5、规划实施
各级主管部门要将目标分解落实,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推行机制;中央直属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自愿审核推进计划,制定技术示范和推广的具体落实方案,组织所属企业加快推进清洁生产;行业协会、清洁生产中心等机构要为政府、企业提供技术推广、审核评估等相关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