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区域综合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德国经济能源部中德能效领域合作相关备忘录有关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德国经济能源部指导下,拟开展城镇节能示范园区的征集、遴选和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园区征集范围
省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
二、关于园区推荐原则
推荐园区应具有一定国际合作经验,具备较高的综合能效提升潜力,园区管委会组织协调和统筹能力强,在园区碳中和及绿色发展方面具有较强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关于报送内容及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并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示范园区推荐表(附件1),申报单位(园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请将填写完成的推荐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11月19日前报送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
联 系 人:
许明超 李笑飞 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Maximilian Ryssel 王一惠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
联系电话:
010-83052123 010-83052125
电子邮件:
xumc@cecep.cn maximilian.ryssel@giz.de
附 件:中德城镇节能示范园区申报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中德城镇节能示范园区建设申报表